一、概况
1. 大赛背景和宗旨
集成电路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中起着关键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重要部署,服务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大局,创新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养模式,为集成电路产业提供大批优秀的后备人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特举办“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以服务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打造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将行业发展需求融入教学过程,提升在校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工程素质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助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2. 大赛特色
汇聚全国高校,吸引优秀人才
产学协同创新,服务产业发展
以竞赛促学习,以培训促提升
积聚创新项目,引导创业实践
二、组织构架
1.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杯赛单位: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七星华创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时代民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曾益慧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海云捷迅科技有限公司、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创新中心、杭州加速科技有限公司、IEEE中国代表处、加特兰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叩持(西安)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若贝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雨骤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厦门算能科技有限公司、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紫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IEEE中国代表处、北京电子学会
技术支持单位: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冉谱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赛氪、北京橙色云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北京智芯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2. 大赛组委会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大赛组织工作。
3. 大赛专家委员会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主办方统一聘请。首席科学家由中国工程院邓中翰院士担任,大赛专家委员会顾问由浙江大学严晓浪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主任由北京大学张兴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由东南大学孙伟锋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名单在大赛官网展示。
大赛专家委员会负责把握赛题方向、大赛章程、验收评审等工作。
4. 大赛技术导师委员会
大赛设立技术导师委员会,由大赛主办方统一聘请。大赛技术导师委员会由行业技术专家、院校老师、行业投资人等组成。大赛技术导师委员会主任由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余志平教授担任,副主任由西安交通大学微电子系学院张鸿教授、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宗光、武汉理工大学徐宁教授担任。技术委员会名单在大赛官网展示。
技术导师委员会协助大赛组委会开展产学人才培养工作,为参赛团队提供技术及职业发展指导,为参加赛事的院校和行业企业提供产学合作咨询等。
5.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由主办方、院校代表、企业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参赛须知
1. 参赛对象
集成电路设计相关专业(电子、信息、计算机、自动化等)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
2. 赛区划分(拟)
(1) 华北赛区:河北、北京、天津、山东。
(2) 东北赛区:黑龙江、吉林、辽宁。
(3) 西北赛区:山西、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内蒙古。
(4) 西南赛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5) 华中赛区: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
(6) 华南赛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港澳台地区。
(7) 华东赛区:上海、江苏、浙江。
3. 参赛流程
本届大赛采用初赛+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赛制。全国划分为若干赛区,学生根据学校所在省份参加分赛区决赛,优胜者进入全国总决赛。
建议参赛院校/研究所指定1—2名参赛院校联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参赛联络组织工作。
(1)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024年3月20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0日
(2) 校内选拔赛时间(可选):2024年5月30日之前
(3) 初赛作品提交:2024年5月
(4) 初赛评审时间:2024年6月
(5) 分赛区决赛:2024年7月
(6) 全国总决赛:2024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4. 报名方式
本届大赛采取注册参赛的形式,报名要求如下:
(1)学生自行组队(可跨校组队),每个团队1—3人,每队指导教师1—2位,报名表需要学校或学院盖章。
(2)每位同学只能参加一个团队,每队可选择一个杯赛。
(3)团队成员均是本科生及以下的参赛团队划入A组,团队成员中有一名或一名以上是研究生(硕士/博士)的参赛团队划入B组,B组不能报名只面向A组的题目。(本科生身份确认以报名时状态为准)
大赛官网:
大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5. 参赛费用
本届大赛每队须交押金300元人民币。押金的目的是希望参赛队遵守大赛章程,避免浪费赛事资源。如果参赛团队按照大赛章程要求完成赛事流程,报名押金将于全国总决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回。若参赛团队未按照大赛章程要求完成赛事流程,则押金不予退还。
选手及指导老师在分赛区决赛和全国总决赛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用餐等费用自理。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大赛一般设置初赛、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三个环节,如杯赛有特殊要求,以杯赛要求为准。本届大赛特设置校内选拔赛环节,校内选拔赛无统一要求,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
1. 校内选拔赛(可选择)
各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校内选拔赛。一般情况下,参赛队伍数超过20支的院校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举办校内选拔赛;举办校内选拔赛申请通过后,则所在学校的参赛队伍必须参加校内选拔赛。组委会根据学校提交的校内选拔赛结果,确定进入初赛环节名单。校内选拔赛的具体形式由学校组织方决定,校内选拔赛的成绩不计入后续比赛结果。
2.初赛
初赛阶段由杯赛企业技术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企业专家根据学生提交的作品,进行线上技术评分。组委会根据企业技术评分,确定入围分赛区决赛名单,并公布于大赛官网和公众号。
3. 分赛区决赛
(1)评选办法
分赛区决赛由分赛区承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组委会根据参赛团队的评审得分和初赛技术评分,得出分赛区成绩,并确定和公布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
面向A组的企业杯赛,按照分赛区成绩排名;面向A、B组的企业杯赛,一等奖按照分赛区成绩产生,二等奖和三等奖按照合理比例为A组团队预留一定的获奖名额。
(2)奖项设置
1) 参赛团队奖
分赛区设置分赛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电子版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获奖比例约为参加分赛决赛队伍数量的20%,30%,40%和10%。
原则上分赛区每个杯赛排名前15%—40%的队伍晋级全国总决赛。
分赛区获奖团队无奖金或奖品奖励,各分赛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一定的奖励,原则上奖品或奖金不超过1000元/队(税前)。
获得一、二、三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分赛区优秀指导教师”电子版证书。
上述获奖比例组委会有权根据各杯赛和各赛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 分赛区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学校晋级分赛区的队伍数量排序,排名前30%—50%的高校获得“分赛区优秀组织奖”,每个赛区获奖学校总数不超过20所。
获得“分赛区优秀组织奖”院校的赛事联络人可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分赛区优秀组织教师奖”。
4. 全国总决赛
(1) 评选办法
总决赛评审工作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参赛团队在演讲汇报、作品演示、提问等环节的综合表现确定比赛成绩。组委会根据专家评审成绩,确定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并公布于大赛官网和公众号。
面向A组的企业杯赛,按照比赛成绩排名;面向A、B组的企业杯赛,一等奖按照比赛成绩产生,二等奖、三等奖按照合理比例为A组团队预留一定的获奖名额。
(2)总决赛奖项设置
1) 参赛团队奖
各杯赛均设置全国一、二、三等奖,所有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颁发的电子版获奖证书。
一等奖获奖比例约为15%,奖励3000元人民币(税前)或等值奖品;评审组从各杯赛一等奖团队中挑选一支团队授予杯赛企业大奖,奖励团队1万元人民币(税前)或等值奖品,此奖励与一等奖团队的奖励不可累计。
二等奖获奖比例约为30%,奖励奖金2000元人民币(税前)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获奖比例约为55%,奖励奖金1000元人民币(税前)或等值奖品。
若总决赛入围团队现场表现未达到三等奖水平,经评审组一致认定,可授予优秀奖。
若杯赛企业对奖项设置另有要求,会在赛题中进行说明。
上述获奖比例组委会有权根据各杯赛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 单项奖
大赛设置赛场之星奖、企业单项奖等,具体奖项和奖励措施将在大赛官网公布。
3) 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二、三等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优秀指导教师奖”及电子版证书。
4) 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学校在第八届大赛中的获奖情况,计算各学校积分,具体算法如下:
i.分赛区一等奖积分10分,二等奖积分5分,三等奖积分2分,优秀奖积分1分;
ii.总决赛一等奖积分10分(企业大奖积分20分),二等奖积分5分,三等奖积分2分,优秀奖积分1分;
iii.按照上述积分求和,计算各学校总积分;
iv.总积分前20名,获得优秀组织奖。
获得“优秀组织奖”院校的赛事联络人可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优秀组织教师奖”及电子版证书。
获得第七届大赛全国总决赛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可推荐一支通过初赛的队伍直接晋级第八届全国总决赛(不占全国总决赛入围名额)。
五、大赛平台支持
培训计划:参赛学生可参加大赛平台提供的免费技术培训;
流片计划:部分优秀项目可获得大赛提供的免费流片资格;
投资对接计划:具备产业化潜力的优秀项目可获得投资和行业资源对接机会;
实习实战计划: 获奖的优秀选手可优先获得企业提供的实习就业机会或项目实战机会。
六、其他事项
1. 参赛作品严禁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参赛选手将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作品中如借鉴或采用他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成果(包括所在室验室的已有成果)需征得同意及注明具体来源,并在技术文档、答辩PPT等参与评审打分的材料和答辩过程中主动注明所采用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申请、初赛、分赛区决赛、全国总决赛等环节中的答辩以及要求提交的材料等。如未注明,一经发现将做扣分处理。
3. 参赛作品中不允许出现学校、指导老师的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将做扣分处理。
4. 允许非团队成员进行技术指导,但不可代替团队成员参与赛事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签到、答辩、现场作品搭建以及作品演讲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5. 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尊重和保护参赛团队的知识产权,对参赛团队提交的材料拥有使用权和展示权,全国总决赛结束后,组委会有权整理出版优秀作品文集。
6. 参赛团队报名参加企业杯赛,即同意公布于大赛官网的本杯赛题目中关于参赛及作品知识产权的所有条款并承担对应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默认杯赛出题企业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参加本企业杯赛及单项奖获奖团队作品的知识产权,如有特殊要求,以此杯赛题目说明为准。
7. 参赛团队报名参赛,即同意“集创赛参赛须知”中关于具体参赛安排的各项规定并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8.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4年1月